卷第三百六十五 妖怪七
王申子
贞观中,望苑驿西有民王申,手植榆于路旁,成林,构茅屋。夏月,常馈浆于行人,官客即延憩具茗。有儿年十三,每令伺客。
一日,白其父,路有女子求水,因令呼入。女年甚少,衣碧襦白幅巾。 自言家在南十余里,夫死无儿,今服禫矣。将适马嵬访亲情,丐衣食。语言明晤,举止可爱。王申乃留食,谓曰 :“今日已暮,可宿此,达明去也。”女亦欣然从之,其妻内之后堂,呼为妹,倩裁衣数事。自午至戌,悉办。针指细密,殆非人工。申大惊异,妻尤爱之。乃戏曰 :“妹能为我作新妇乎?”女笑曰 :“身既无托,愿执井灶。”王申即日,借衣贯酒,礼纳为新妇。其夕暑热,戒其夫,近多盗,不可辟门。即举巨椽,捍户而寝。及夜半,王申妻梦其子被发诉曰 :“被食将尽矣 !”妻惊,欲省其子。王申曰:“渠得好新妇,喜极呓言耶 。”妻还睡,复梦如初。申与妻秉烛,呼其子及新妇,悉不应。扣其户,户牢如键。乃坏门阖。才开,有一物,圆目凿齿, 体如蓝色,冲人而去。其子唯余脑骨及发而已。(出《酉阳杂俎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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