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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广记

作者:宋·李昉等编著   发表时间:2025-05-17 23:5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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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第四百二十八 虎三

盧 造


  汝州葉縣令盧造者有幼女,大曆中,許嫁同邑鄭楚之子元方。俄而楚錄潭州軍事,造亦辭而寓葉。後楚卒,元方護喪居江陵,數年間音問兩絕。縣令韋計爲子娶焉。其吉辰。元方適到,會武昌戍邊兵亦止其縣。縣隘,天雨甚,元方無所容,徑往縣東十餘裏佛舍。舍西北隅有若小獸號鳴者,出火視之,乃三虎雛。目尚未開。以其小,未能害人,且不忍殺。閉門堅拒而已。約三更初,虎來觸其門,不得入。其西有窗亦甚堅。虎怒搏之,欞拆,陷頭於中,爲左右所轄,進退不得。元方取佛塔磚擊之,虎吼怒拿攫,終莫能去。連擊之,俄頃而斃。

  既而門外若女人呻吟,氣甚困劣。元方問曰:“門外呻吟者,人耶?鬼耶?”曰:“人也。”曰:“何以到此。”曰:“妾前盧令女也。今夕將適韋氏,親迎方登車,爲虎所執,負荷而來投此。今夕無損,而甚畏其複來。能救乎?”元方奇之,執炬出視,乃真衣纓也。年十七八,禮服儼然。泥水皆澈,扶入,複固其門。遂拾佛塔毀像, 以繼其明。女曰:“此何處也?”。曰:“縣東佛舍爾。”元方言姓名,且話舊諾。女亦能記之。曰:“妾父曾許妻君,一旦以君之絕耗也,將嫁韋氏,天命難改,虎送歸君。莊去此甚近,君能送歸,請絕韋氏而奉巾櫛。”

  及明,送歸其家。其家以虎攫去,方將制服,忽見其來,喜若天降。元方致虎於縣,且具言其事。縣宰異之,以盧氏歸于鄭焉。當時聞者莫不歎異之。(出《續玄怪錄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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