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二百五十九 嗤鄙二
韩 琬
唐韩琬与张昌宗、王本立,同游太学。博士姓张,即昌宗之从叔,精五经,懵于时事。畜一鸡,呼为勃公子,爱之不已。每讲经,辄集于学徒中。 或攫破书,比逐之,必被嗔责曰 :“此有五德,汝何轻之?”昌宗尝为此鸡被杖。本立与琬,颇不平之,曰 :“腐儒不解事,为公杀此鸡。”张生素取学徒回残食料。本立以业长,乃见问合否。本立曰 :“明文案即得。”张生喜,每日受之,皆立文案。他曰,张生请假,本立举牒,数鸡罪,杀而食之。及张生归学,不见鸡,惊曰 :“吾勃公子何在?”左右报本立杀之,大怒云 :“索案来,索案来。”见数鸡之罪,曰 :“纵如此,亦不合死。”本立曰:“鸡不比人,不可加笞杖,正合杀 。”张以手再三拍案曰:“勃公子,有案时,更知何道 。”当时长安,以有案,动曰为实。故知耽玩经史者,宜详时事。不然,何古人号为愚儒、朴儒、腐儒、竖儒耶?亦可贻诫子弟 。(出《御史台记》)
共有0条评论 网友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