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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广记

作者:宋·李昉等编著   发表时间:2025-04-30 11: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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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第一百二十二 报应二十一(冤报)

马奉忠


  唐元和四年,宪宗伐王承宗,中尉吐突承璀获恒阳生口马奉忠等三十人,驰诣阙。宪宗令斩之于东市西坡资圣寺侧。斩毕,胜业坊王忠宪者,属羽林军,弟忠弁,行营为恒阳所杀。忠宪含弟之仇,闻恒阳生口至,乃佩刃往视之。敕斩毕,忠宪乃剖其心,兼两肉,归而食之。至夜,有紫衣人扣门,忠宪出见。自云”马奉忠 ”,忠宪与坐。问所须,答何以苦剖我心,割我肉 。”忠宪曰:“汝非鬼耶?”对曰 :“是 。”忠宪云:“我弟为汝逆贼所杀,我乃不反兵之仇,以直报怨,汝何怪也?”奉忠曰 :“我恒阳寇是国贼,我以死谢国矣。汝弟为恒阳所杀,则罪在恒阳帅。我不杀汝弟,汝何妄报吾?子不闻父子之罪,尚不相及,而汝妄报众仇,则汝仇极多矣。须还吾心,还吾,则怨可释矣 。”忠宪如失,理云:“与汝万钱可乎?“答曰:“还我无冤,然亦贳公岁月可矣 。”言毕遂灭,忠宪乃设酒馔纸钱万贯于资圣寺前送之,经年,忠宪两渐瘦,又言语倒错惑乱,如失心人,更三岁而卒。则知志于报仇者,亦须详而后报之 。(出《博异志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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