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二百四十二 谬误(遗忘附)
李 眖
唐殿中侍御史李逢年自左迁后,稍进汉州雒县令。逢年有吏才,蜀之采访使常委以推按焉。逢年妻,中丞郑昉之女也,情志不合,去之。及在蜀城,谓益府户曹李眖曰 :“逢年家无内主,昉落难堪。儿女长成,理须婚娶。弟既相狎,幸为逢年求一妻焉。此都官僚女之与妹,纵再醮者,亦可论之,幸留意焉。眖曰:“诺。”复又访之于眖。眖率略人也,乃造逢年曰:“兵曹李札,甚名家也。札妹甚美,闻于蜀城。曾适元氏,其夫寻卒。 资装亦厚,从婢且二十人。兄能娶之乎?”逢年许之,令眖报李札。札自造逢年谢。明日,请至宅。其夜,逢年喜,寝未曙而兴。严饰毕,顾步阶除而独言曰 :“李札之妹,门地若斯。虽曾适人,年幼且美。家又富贵,何幸如之。”言再三,忽惊难曰 :“李眖过矣,又误于人。今所论亲,为复何姓,怪哉!”因策马到府庭。李眖进曰:“兄今日过札妹乎。”逢年不应,眖曰 :“事变矣。”逄年曰:“君思札妹乎,为复何姓。眖惊而退。遇李札,札曰 :“侍御今日见过乎,已为地矣 。”眖曰:“吾大误耳,但知求好壻,都不思其姓氏。”札大惊,惋恨之 。(出《纪闻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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