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第二百二十二 相二
冯 七
进士李汤赴选,欲求索。 入京至汴州,有日者冯七谓之曰:“今年得留,东南三千里外授一尉。”李不信曰:“某以四选得留,官不合恶。校书正字,虽一两资,亦望得之,奈何一尉 。”冯曰:“君但记之,从此更作一县尉,即骑马不住矣。“又问李君婚未,李云:“未婚,有一姨母在家。”冯曰:“君从今便不复与相见矣 。”李到京,选得留。属禄山之乱,不愿作京官,欲与校正,不受。自索湖州乌程县尉。经一年,廉使奏为丹阳尉,遂充判官,因乘官马不住。离乱之后,道路隔绝,果与姨母不复相见 。(出《定命录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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