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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广记

作者:宋·李昉等编著   发表时间:2025-05-18 15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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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第一百五十九 定数十四(婚姻)

琴台子


  赵郡李希仲,天宝初,宰偃师。有女曰闲仪,生九岁,嬉戏于廨署之花栏内。忽有人遽招闲仪曰 :“鄙有恳诚,愿托贤淑,幸毕词,勿甚惊骇 。”乃曰:“鄙为崔氏妻,有二男一女。男名琴台子,鄙尤钟念。生六十日,鄙则谢去。夫人当为崔之继室,敢以念子为托。实仁愍之 。”因悲恸怨咽,俄失所在。闲仪亦沉迷无所觉知矣。家人善养之,旬日无恙。希仲秩满,因家洛京。天宝末,幽蓟起戎,希仲则挈家东迈,以避兵乱。行至临淮,谒县尹崔祈。既相见,情款依然。各叙祖 (“祖”原作”相 ”,据明抄本改)姻。崔乃内外三从之昆仲也。时崔丧妻半岁,中馈无主,幼稚零丁。因求娶于希仲。希仲家贫时危,方为远适,女况成立,遂许成亲。女既有归,将谋南度。偃师故事,初不省记。一日,忽闻崔氏中堂,沉痛大哭。即令询问,乃闲仪耳。希仲遇自询问,则出一年孤孩曰 :“此花栏所谓琴台子者也 。”因是倍加抚育,名之灵遇,及长,官至陈郡太守 。(出《续玄怪录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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