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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平广记

作者:宋·李昉等编著   发表时间:2025-05-15 22:4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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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第四百三十八 畜獸五

杜修己


  杜修己者,越人也,著醫術,其妻即趙州富人薛贇之女也,性淫逸。修己家養一白犬,甚愛之,每與珍饌。食後,修己出,其犬突入室內,欲齧修己妻薛氏,仍似有奸私之心。薛因怪而問之曰:“爾欲私我耶?若然,則勿齧我。”犬即搖尾登其床,薛氏懼而私焉。其犬略不異於人。爾後每修己出,必姦淫無度。忽一日,方在室內同寢,修己自外入,見之,即欲殺犬。犬走出。修己怒,出其妻薛氏歸薛贇。

  後半年,其犬忽突入薛贇家,口銜薛氏髻而背負走出。家人趁奔之,不及,不知所之。犬負薛氏直入恒山內潛之。每至夜,即下山,竊所食之物,晝即守薛氏。

  經一年,薛氏有孕,生一男,雖形貌如人,而遍身有白毛。薛氏只於山中撫養之。

  又一年,其犬忽死。薛乃抱此子,迤邐出,入冀州乞食。有知此事,遂詣薛贇以告。薛氏乃令家人取至家。

  後其所生子年七歲,形貌醜陋,性複兇惡。每私走出,去作盜賊。或旬餘,或數月,即複還。薛贇患之,欲殺焉。薛氏乃泣戒其子曰:“爾是一白犬之子也,幼時我不忍殺。爾今日在薛家,豈合更不謹。若更私走,出外爲賊,薛家人必殺爾。恐爾以累他,當改之。”其子大號哭而言曰:“我稟犬之氣而生也,無人心,好殺爲賊,自然耳,何以我爲過?薛贇能容我,即容之;不能容我,當與我一言,何殺我也?母善自愛,我其遠去不復來。”薛氏堅留之,不得,乃謂曰:“去即可,又何不時來一省我也?我是爾之母,爭忍永不相見。”其子又號哭而言曰:“後三年,我複一來矣。”遂自攜劍,拜母而去。及三年,其子果領群盜千餘人, 自稱白將軍。既入拜母后,令群盜盡殺薛贇之家,唯留其母。 仍焚其宅,攜母而去。(出《瀟湘錄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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