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十五魂神部二
受生天魂法
夫人受生于天魂,经成于元灵,转轮于九气,挺命于太一,阙开三道,积神幽宫,所生玄液七缠,流津敷泽,日月映其六 虚,口耳运其神气,云行雨施,德拟天地。胞胎内匝,五因来 具,立人之道,其如此也。故五因者,是五神也;三道者,是 三真也。
天尊言曰:气气相续,种种生绿,善恶祸福,各有命根,非天非地,亦又非人,正由心也。心则神也,形非我有。我所 以得生者,从虚无自然中来,因缘寄胎,受化而生。我受胎父 母,亦非始生主父母也。真父母贵重尊高无上,今所生父母以 我寄备因缘,禀受育养之恩,故以礼报而称为父母焉。故我受 形,亦非我形也,寄之为屋宅,因之为营,以舍我也。附之以 为形,示之以有无,故得道者无复有形也。及无身,神一也, 身并一则为真身,归于始生父母而成道也。凡人不知存神,动 止任意,意愚事僻,神散形枯;仙真圣人守神无替,常存自身, 名在左契。志学之士当知人身之中自有三万六千神,左三魂右 七魄,阴阳配合,共辅护识神、五行相王之君,周卫体内一千 二百形影、一万二千精光,备守体外,日日存之,时时相续, 念念不忘,长生不死。不能常存,八节勿替,念身神,康强无 病。病,三呼之,常卫子身。欲卧之时,左手抚心,右手抚脐, 各二七,阴祝曰:
欲具身神,从头起,经历四肢,至踝子,祝竟,存之。委悉乃眠,必得吉梦,彷佛见神。若有罪过,应致灾厄,神来语 人,或示形象,寄托物类,使人思惟,自解意趣,吉凶善恶, 了然知之,避祸就福,所向谐也。
三魂:
第一胎光
第二爽灵
第三幽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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