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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笈七签第二部

作者:宋·张君房   发表时间:2024-12-28 21:5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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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三十三杂修摄部二

学仙杂忌


  若有崇奉六天、及事山川魔神者,勿居其室,勿飨其馔。

  右已上忌法,天人大戒。或令三魂相嫉,七魄流竞;或胎神所憎,三官受恶之时也。若能奉修则为仙材,不奉修失禁, 则为伤败。

  夫阴丹内御房中之术,七九朝精吐纳之要,六一回丹雄雌之法,虽获仙名,而上清不以比德;虽均至化,而太上不以为 高。未弘至道,岂睹玄闼?勿亲经孕妇女,时醑华池,酣鬯自 乐,全真独卧。古之养生,尤须适意,不知秘术,讵可怡乎? 勿抱婴儿,仙家大忌。

  夫建志内学,养神求仙者,常沐浴,以致灵气。如学道者,每事须令密。泄一言一事,趣减一筭。一筭,三 日也。

  凡咽液者,常闭目内视。学道者,常当别处一室,勿与人杂居,著净衣烧香。

  凡书符当北向,勿杂用笔砚。

  凡耳中忽闻啼呼及雷声、鼓鸣,若鼻中闻臭气血腥者,并凶兆也。即烧香、沐浴斋戒,守三元帝君,求乞救护。行阴德, 为人所不能为,行人所不能行,则自安矣。

  夫喜怒损志,哀乐害性,荣华惑德,阴阳竭精,皆学道之人大忌,仙法之所疾也。

  夫习真者,都无情欲之感,男女之想也。若丹白存于胸中,则真感不应,灵女上尊不降。阴气所接,永不可以修至道。吾 常恨此,赖改之速耳。所以真道不可以对求,要言不可以偶听 慎之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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