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四十六秘要诀法部二
祝太一帝君法第六
凡道士受学《洞经》,修行太一之事,不得宣泄太一帝君之名字,以语于不同志之人。泄则犯太玄阴考,兆三犯之者, 则五神废宅,不得复为仙矣。过三以往,死为下鬼,已无仙冀。
凡道士受经以后,常晨夕存祝太一帝君之名字,先叩齿三通,微祝曰:
凌梵履昌,七灵丈人,太一务猷,五神黄宁,上升九天,与帝共并。乞愿飞仙,七祖胎婴,解愆释罪,上登玉清。毕, 又啄齿七通,咽液三过,此为存神释罪,请帝求仙也。行之七 年,则神明感会,帝君喜欢,玄母注生,五神常存,七祖罪释, 受胎南仙,长生不死,白日升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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