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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笈七签第二部

作者:宋·张君房   发表时间:2024-12-28 21:30

目录

卷三十一禀生受命部三

济众经


  太上道君告普光真人曰:五种烟絜,聚而成体,会其宿业,因而受识,轮转其神,有其生也。因识受染,流入恶缘。处在 昏衢,居于暗界,荫蔽垢浊,魔狱禁形,长劫艰辛,失于明性, 由是展转迷波苦海中,未有一人求出离者。

  普光又问:烟絜之理,何处流来?暗界明性,是谁为主?神之与识,何处禀形?识神是一,为复二耶?是一不合二名, 是二各明何事?为善作恶,不审是谁?若神之所为,则神妙无 方。既曰无方,则无过恶。识为恶者,识当异神。彼此罪罚, 何容累及?何以扶我?闻神尊所说道品中善恶两业必由于神, 以是言之,识有何罪?臣之愚蒙,实所不了,伏惟哀愍,有以 教之,则万劫因绿,一切咸荷!

  太上道君告普光曰:五无相结,乃有烟絜。触业生形,因形能化,性理和合,是以为物。从识生变,神乃为用。识之与 神,不一不异。何以故?法同源故。体则是识,五性相和;用 则为神,照于境智。神若无识,何所用智?识若无神,不能为 理。譬犹荇菜而为和羹,五味相和,何曾列异?无菜则味不独 擅,无神则识不为用。是以用神为智,味菜为羹。以此论之, 何曾有暗?众生执著,是故无明。悟则是明,明无定处;迷则 为暗,暗岂殊方?深爱为狱,形乃被拘;无爱无受,亦无所有。 譬如野外无人之乡,十二时神何曾有地?墙垣既至,屋宇斯成, 四方之神以效灵变。故其屋宇诸神尽在。众生暗狱,亦复如是。 神之来也,不知所从?神之去也,不知所往?恶业若成,狱则 为业;罪咎君尽,亦不知无。且智有大小,神有尊卑,见神则 曰无方,一切人应皆圣。何以故?同不同故。普光真人,汝今 当知明暗神识尽于此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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