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九 三洞经教部·经十
第五十五神仙
经曰:子欲制百邪百鬼及老精魅,常持符、利剑,亭水瓮上,于中视其形影。凡行出入,卒逢非常怪物,于日月光中视 其形影,皆可知也。以丹书制百邪符,置于瓮水上。邪鬼见之, 皆自然消去矣。诸精鬼魅、龙蛇、虎豹、六畜、狐狸、鱼鳖龟、 飞鸟、袴鹿、老木,皆能为精物。犯人者,符刻之斩之,付河 伯、社令。常召今日直符使六丁神守之宿卫。左文字,在八十 一首玄图六甲宫四十九真中。亦有珠胎、七机、华盖、清观皆 能制百邪。此四符者,恶秽人不可服也。当被服威喜、巨胜、 左契、右射、太极、太清、太玄、阳章、参天、包元气、太虚, 此大道也。可常被服,无所不防,亦无禁忌也。上制文曰:皇 天上帝,太上道君,曾孙小兆王甲好道,愿得长生,所愿从心 来,自在心也,不多言。上封文曰:皇天上帝太上道君天一太 一北斗君、日月阴阳君、司命君、司录君,曾孙小兆王某好道, 愿得长生,唯司命司录君削去死籍,更著长生玉历仙籍,定为 真人。臣某即日除为太一使者,再拜受命。上皇道君。中黄门 子,再拜著契封符传,当清洁先解过,常以西四时除日及八节 日,以酒脯于东流水上解过,南流亦可。神仙玄图曰:玉历五 十五章姓名符信,本在上皇金匮玉笈玉笥中,封之九重。兆得 之,慎勿妄传。子慎之,勿受钱之。得其人即传之,可得神仙。 吾时时自案行此三篇。三篇,上下《中经》也。吾常使司命教 鬼守汝,勿妄增减吾文。一字不具,吾即知之,兆汝慎之!慎 之!如吾言符与下字以丹青之,此吾之信也。兆汝审欲神仙, 当先服还丹金液,存神,即时仙矣,上为真人。兆汝不服神丹 金液,当自苦耳。为寒温风鬼所系,司命不救汝也。道神无奈 汝何。兆为道,温衣适食,守虚无,为自然,鬼亦不能救杀也, 年寿终竟,自死矣。何以言之?以其不坚守神故也。譬犹万物 之生,非欲求死,但自然老枯槁腐死,其人亦如此矣。吾以喻 汝,努力求师,吾教八十一弟,皆仙。其十人布在民间,游筼 谷仙。吾越度秦项不出,为汉出,合于黄世,见吾大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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