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 三洞经教部
十二部
夫十二部经者,盖是通三乘之妙训,贯七部之鸿规;寻之者知真,玩之者悟理;实出生死之津梁,入大道之途径。故《 正一经》云:三乘所修,各十二部。
夫十二部道义,通于三乘。今就中乘为释,余例可知。十二者:第一本文,第二神符,第三玉诀,第四灵图,第五谱录, 第六戒律,第七威仪,第八方法,第九众术,第十记传,第十 一赞颂,第十二表奏。言本文者,即三元八会之书,长行元起 之说,其例是也。紫微夫人云:三元八会之书,太极高真所有。 本者,始也,根也。是经教之始,文字之根。又为得理之元, 万法之本。文者,分也,理也。既能分辨二仪,又能分别法相。 既能理于万事,又能表诠至理。如木有文,亦名为理也。不名 真文者,十二义通三乘真文教主中,洞非通义也。神符者,即 龙章凤篆之文,灵迹符书之字是也。神,则不测为义;符,以 符契为名。谓此灵迹,神用无方,利益众生,信若符契。玉诀 者,如河上释柱下之文,玉诀玉诀:对奥秘经文的阐幽释难。 解金书之例是也。玉名无染,诀语不疑。谓决定了知,更无疑 染。灵图者,如含景五帝之像,图局三一之形,其例是也。灵, 妙也;图,度也。谓度写妙形,传流下世。谱录者,如生神所 述三君,立本所陈五帝,其例是也。谱,绪也;录,记也。绪 记圣人以为教法,亦是绪其元起,使物录持也。戒律者,如六 情、十恶之例是也。戒者,解也,界也,止也。能解众恶之缚, 能分善恶之界,防止诸恶也。律者,率也,直也,栗也。率计 罪愆,直而不枉,使惧栗也。威仪者,如斋法典戒,请经轨仪 之例是也。威是俨嶷可畏,仪是轨式所宜,亦是曲从物宜,为 威法也。方法者,如存三守一,制魄拘魂之例是也。方者,方 所;法者,节度修行。治身有方所节度也。众术者,如变丹炼 石,化形隐景之例是也。众,多也;术,道也。为趣至极之初 道也。记传者,如道君本业,皇人往行之例是也。记、志也; 传,传也。谓记至本业,传示学人。赞颂者,如《五真新颂》、 《九天旧章》之例是也。赞以表事,颂以歌德,故《诗》云: 颂者,美盛德之形容。亦曰偈。偈,憩也。以四字,五字为憩 息也。表奏者,如六斋启愿,三会谒请之例是也。表,明也; 奏,凑也。谓表心事,上共凑大道。通言部者,以部类为义, 亦以部别为名。谓别其义类以相从也。无方释义,十二互通, 从通制别,意如前释。然十二部内,唯本文有通相、别相,以 十二部皆是文字为得理之本,通名为本文。本文犹是经之异名。 十二部既通名为经,是通相本文也。于通相文内,则出一部是 五篇真文,有生天立地之能,是一切法本,为别相本文也。不 可言十二部皆是玉诀,别出一部是别相玉诀也。余部例然。又 有长行为偈本称本文者。余二乘经望此可知。本文是生法之本, 数自居前。既生之后,即须扶养,故次辩神符。八会云篆,三 元玉字,若不谙炼,岂能致益?故须玉诀,释其理事也。众生 暗钝,直闻声教,不能悟解,故立图像,助以表明。圣功既显, 若不祖宗物情,容言假伪,故须其谱录也。此之五条,生物义 定,将欲辅成,必须鉴戒,恶法文弊,宜前防止,故有戒律。 既舍俗入道,出家簉于师宝,须善容仪,故次明威仪也。又前 乃防恶,宿罪未除,故须修斋轨仪,悔已生恶也。仪容既善, 宿根已净,须进学方术,理期登真要。假道术之妙,显乎记传, 论圣习学,以次相从也。亦是学功既著,名传竹帛,故次记传。 始自生物,终乎行成,皆可嘉称,故次有赞颂。又前言诸教, 多是长行散说。今论赞颂,即是句偈。结辞既切,功满德成, 故须表申灵府,如斋讫言功之例,故终乎表奏也。又前十一部, 明出世之行;后之表奏,祛世间之灾。如三元涂炭,子午请命 之流,皆关表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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