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七十二金丹部十
金鼎第十
夫言金鼎者,上应天,下应地,中应人民。天平地正,人民昌泰,天歌地盈,万物丧害。故《易》云:“先天而天弗违, 后先而奉天时。”可明矣。世人所修,多用黄金、白银、铜铁、 铅锡之类为鼎,此即大谬矣。又于诸色鼎内用盐,或磁石锡粉, 或枯铅,或黄花、曾青、石胆之类为匮焉。巧言云:天中复有 天,人饰词也。此圣人又何谬?若然者,黄帝不合铸鼎于荆山, 其鼎高下、尺寸,锱铢、厚薄,十病如后。
鼎法:高一尺二寸,重七十二两。其数有九:内围一尺五寸,当有放脚,下去地二寸半,底厚二寸,身厚一寸半,深六 寸,内受三升半,盖厚一寸,耳高一寸半。鼎有十病:一忌秋 夏,铁不精好,铸不及时;二不悬胎铸;三肚大;四脚短曲; 五口大耳小;六上下厚薄不匀;七沙窍漏气,八不润滑;九不 依尺寸;十铁皱。有此十病,并不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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