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六十三金丹部一
行符合天符法象
诀曰:夫修金丹,合符法象,大演易道。行符初候,喻起建子月,阳爻动,喻生坎位。初九潜龙勿用,阳气混沌分判。 冬至后一阳冲,过甲子为上元,从子时起,始为一阳生。见龙 在田爻动,惊蛰受阳用事,谓之一阳生。遇甲为火之父母,故 法喻用火,便象十一月受阳。故从子起,阳生于阴暗之中壬癸 宫。符至建午月,阳中阴生,符喻同阳全也。
经曰:起计行符,子喻斤两,爻动,初阴太阳,火阴奇阳,符共信(四五铭而两合)。
经曰:日月玄象,五行起伏,始数为一阳,生象天地,发挥傍通,情也。惊蛰萌兆并行。
经曰:但取春分,昼夜停用符,阳爻渐生,至大壮,法喻从一至十五,象春夏火木用事,从文入武。十六日取秋分,昼 夜停,阴爻渐生,至阴盛月尽,法喻秋冬金水用事,从武入文。 并喻合更漏一百刻,故应天之玄象,藏伏没在晦闰,合朓腓之 数也。即天道,日月行度无差。
经曰:符从子起,亦非火之父母。子者,阴中一爻之始。子喻斤两,造化轴辖之总数,是阴阳起伏,法喻行符合刻漏分 气,用符合斤两喻也。符动生于辰巳,至二周半,午首分气, 终于戌亥,非子之正位。
经曰:还丹行符法象,只喻天符阴符行度,易道合更漏,五行四时,运转无差,二十八宿斗杓诸星位,并所主休咎吉凶 之兆。修丹法象正用,不在数用之限。行符定用法本,火在下, 古法行符象喻也。
经曰:阴长生翻符在上,象冬至夏至,阳阴上下。故上用符守鼎,审依爻象,进退斤两。然用阴谷子依灰覆藉,茗烬为 依尤佳。但消息皆阳向阴伏藏,通如土蜂穴,勿令气泄。
经曰:从一至第七日半,便象一季,以次遇子即加。子生坎位,故明阴内一阳生。法象故从子起,渐加爻至立夏,夏至 象火,王母相背,十五十六计符,共当六十符。望前为阳,望 后为阴。阴生从十七合十四,渐退至立冬,冬至五行数尽,终 三十实数。共计合符,日用都依六爻,上下生成,终始数。正 用符日计,都合五行天符,六候足,为阴符阳符各守界受气之 总数。
经曰:起伏法象,阳符阴符,药物并不得逾斤。故合大演一周,周而复始,乾坤大理,运轴大数。又合乾策二百一十六, 坤策百四十四,总喻合天符行度之数,即火符自然。初候两日 半一气,三十时二周半,至五分气,符历十二支五周,计六十 时,行符五日一候足,当用五爻十符;第二候两日半一气,三 十时二周半,至午分气,还历五周,计六十时,行符至十日两 候足,当用十爻二十符;第三候两日半一气,三十时二周半, 至午分气,还历五周,计六十时,行符至十五日三候足,当用 十五爻三十符。
经曰:十五日前为白月,阳符,火木用事;后十五日为黑月,阴符,金水用事。退符渐计,合还九起,爻动始数应,阳 奇阴偶,合六四铭同两用。二符初爻为定,遇子则加,逢阴即 退,周而复始。法象天符,建子发泄,阳动之始,混沌欲分, 潜龙未见,须遇甲为阳之父母,分气属阳道上元,始阳动行符, 震复用事,便象初九,并用气候,以喻孟春。每行符巡历十二 辰周半终已,三十时二日半;起午分气,又二周半终亥,计六 十时,以象仲春,二九象法,坤兑气交,初候五日。第二候阴 阳起伏,天地初交,法喻季春,属上九事。后遇分气计爻,符 用翻译,但从子至已;午亥毕还复起。第三候至初九,分气属 阴道上元,阴生退符,巽遘用事,便象孟秋,渐退候归三十。 五行数已尽起伏,志在用火,失在抽添,即气候错令。若依玄 象无亏,神灵自契,一象不足,与瓦砾无殊。进退明守期候, 还丹自成。夫修至药,须用真铅汞,子母混沌自相扶,炋烁应 气候,金水相并,归戊己交合。象婴儿受气于母,母隐子胎, 子藏于金中含孕,自然金精石液相反,一飞一伏,阳推阴证, 像鸡子黄,精在母而隐伏,外白里黄,河车运转,须臾脱胎。 象萌芽伸屈,万类各禀一气而受形。然未有功能变化,神足作 用,故立养育,感动大丹,明喻故用法象,方合圣意。托易道, 五金八石,六爻生成,乾坤互用,运转正气,定五周,分午首, 终亥起子,进退加爻,藏伏时节,乃合天道,参同自然,须依 更漏用火,即合符不差。但依昼夜停用符,每十二辰,遇子即 如,行符一月,便象四时。或九月,或三年,或守毕法,九祀 而终,喻大演九周,太一君臣人民合局之数,丹自灵矣。能内 固性命,外化五金,转弄颜色,服食多少,及变世宝,说在《 辨药龙虎肘后方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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