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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笈七签第三部

作者:宋·张君房   发表时间:2024-12-28 20:2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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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六十六金丹部四

旨叙诀第一


  《参同契》云:诸术甚众,条有万余。即知大丹之妙,唯铅汞二物为至药也,非用四黄八石。若大丹有石药之气入二物 中。即有大毒。凡言死水银固生人,即须阴阳之炁,水火结成 为大丹,服之即长生。若用矾石、硫黄、碙砂等,燠伏干为药, 服之有大毒,久久损人。碙砂有食钢坏铁之功,岂堪服食?矾 石有杀虎之能,此可固为深诫。大凡学者,传得一小法,即言 世人少双,将丹与人服之,反有夭横之毙,深可哀也!自后见 者生嫌,皆言丹石发于疮肿。盖此谬惑之徒,致谤金丹之功, 不可。凡石乳之类,能不食为妙,不可以徇情索,强而服之, 致枉夭者,世有之矣。宜审省解之药,须宣泻,吃防葵甘草汤 渐出之,可服大药也。且大丹是天地玄元正真之炁,太皇众仙 之食,包四象以成形,依乾坤而自化,结成红紫色,变为丹, 名曰正阳、专阳、元阳;一名还丹。岂凡夫容易而会?奉道君 子,审而保之,传付得人,道不废矣。天生造化,用合三才。 依《易》象而布封,顺阴阳之炁候,一年之火,终日月之度数, 而成丹也,固可得之,古仙皆因此而成仙也。长生久视,凡夫 闻之,抚掌大笑,智者一闻,悟解大契真元。余实不才,故引 三圣真人歌证之,金丹论明之,更不烦他说。

  夫还丹者,被日月运成,还其本元,却归本丹砂玄色,名曰还丹。丹有三等:一名正阳丹,上元也;二名专阳丹,中还 也;次名元阳丹,三元也。本一体而三品,并大还之宗也。不 知此妙,不可言修丹术事。又单以滷水煮伏丹砂,独伏水银, 并不可服。何也?孤阴无阳也,久久损人,不是正阳之位。又 有用曾空煞水银。雄雌咸亦不堪服食。此互相传受,非真圣之 良药。何也?八石俱有毒。《金碧经》云:损去五矾,不用八 石。诀云:不用药,用五行。理之要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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