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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笈七签第四部

作者:宋·张君房   发表时间:2024-12-28 08:4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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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九十三 仙籍语论要记部二

真相论


  曜明真人稽首问天尊曰:不审世间真相,为一相耶?天尊告言:曜明真士,今当问子,子之所见,为法见耶?曜明答曰 :世间真相,有法见耶?有相见耶?天尊答曰:告言真相,世 间本无差别,众生所见,未能通达。但观其相,未能见法,是 故分别。世间真相,其相不同。今以慧眼,观世间相,即相是 真。能了真相,名为见法。以是之故,不坏世间,而得真相。 曜明又曰:不坏世间而得真相,未审世间,何以为相?而言不 坏,即是真相。天尊曰:世间相者,即是无明,贪著爱见,瞋 恚愚痴等诸烦恼,是世间相。若人能知,烦恼性空,本无贪爱, 无明永静,无法可断。以是当知,不断烦恼,而得真相。无相 无断,无得无明,无法,无断,无得,名断烦恼。无断,名得 真相。以是当知,不断烦恼,而得真相。如向所说,是有二种 :一者相见,二者法见。法见之人,言得真相;相见之人,言 得烦恼。以是当知,法见之人,常得妙本,故得真相。相见之 人,常观粗迹,故得烦恼。若人能知烦恼性空,未曾有法,从 迹观本,名得法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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