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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笈七签第四部

作者:宋·张君房   发表时间:2024-12-28 09:0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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卷一百一十五纪传部·传十四

王法进


  王法进者,剑州临津县人也。孩孺之时,自然好道。家近古观,虽无道士居之,其嬉戏未尝轻侮,于尊像见必敛手致敬, 若有凛惧焉。十余岁,有女官自剑州,历外邑过其家,父母以 其慕道,托女官以保护之,与授《正一延生箓》,名曰法进。 而专勤香火,护持斋戒,亦茹柏绝粒,时有感降。是岁三川饥 歉,斛斗翔贵,死者十有五六,多采山芋野葛充饥。忽有二青 童降于其庭,宣上帝之命曰:以汝宿禀仙骨,归心精诚,不忘 于道,今以青童召汝,受事于玉京也。法进即随青童,腾身凌 虚,径达太帝之所,命以玉杯霞浆赐之。

  饮讫,帝谓之曰:人禀五行之大体、天地之和气,得为人形,复生中土,甚不易也。而天运四时之气,地禀五行之秀, 生五谷百果,以养于人。而人不知天地养育之恩,轻弃五谷, 厌舍丝麻。使耕农之夫、纺织之妇,身勤而不得饱,力竭而不 免寒,徒施其劳,曾不爱惜。斯固神明所责,天地不祐也。近 者,地司岳渎日有奏,言人厌贱米麦,不贵衣食之本。我已敕 太华之府,收五谷之神,令所种不成,下民饥饿,因示责罚, 以惩其心。世愚悠悠,曾未觉悟。旋奉太上所敕,以大道好生, 不可因彼恶民,以害众善。虽天地神明,罪之愚民亦不知过之 所起,因无忏请首原之路,虚受其苦耳。汝当为无上侍童,入 侍天府。今且令汝下于世,告谕下民,使其悔罪,宝爱桑蚕, 贵敬农事,惜五谷百果,知大道之养人、厚地之育物,宗奉正 道,崇事神明。至于水火之用,不可厌弃,衣食之养,俭已约 身。皆能行此明戒,天地爱之,神明护之,风雨顺调,家国安 泰,此乃增益汝之阴功也。即命侍女披琅笈珠韫,出《灵宝清 斋告谢天地法》一卷付之,传行于世。曰:世人可相率幽山高 静之处,置斋悔谢,一年之内,春秋两为,春则祈于年丰,秋 则谢于道力。如此则宿罪可除,谷父蚕母之神为置丰衍也。龙 虎之年,复当召汝矣。命青童送还其家,已三个月也。

  所受之书,即今《灵宝清斋告谢天地之法》是也。其法简易,与《灵宝自然斋》大率相类。但人间行之,立成徵效。苟 或几席器物,小有轻慢浊污者,营奉之人,少有不公心者,即 飘风骤雨坏其坛筵,迅霆吼雷毁其器用。自是三川粱汉之人, 岁皆崇事,虽愚朴之士,狂暴之夫,罔不战栗兢戒,肃恭擎跽, 知奉其法焉。或螟蝗旱潦害稼伤农之处,众诚有率勉于修奉之 处,炷香告玄,旦夕响应,必臻其祐。与不虔不信之徒,立可 较其徵验矣。巴南谓之清斋,蜀土谓之天功斋,盖一揆矣。法 进以天宝十一年壬辰岁,云鹤迎之而升天。此乃亦符龙虎之运、 神人之言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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