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三十 情中淫
狐有死道
《滦阳续录》:姜慎思说:清乾隆己卯年(公元1759年)夏天,有位江南的士子到北京来准备应科举考试,他嫌北京城内的旅馆大多低矮狭小,就在西直门外一个大家族的坟院里租间房子居住、读书。有一天晚上,他在院内的树下散步乘凉,遇到一位年轻的女子。那女子约有十五六岁,皮肤颇为白皙细嫩。这位士子便上前挑逗她,没话找话说。那女子不嗔怪,但也不答理他,若无其事地转过墙角走去了。
士子半夜醒来,似乎听到门环微有声响,于是疑心来了盗贼,急忙呼叫僮仆,没人答应。他只得从床上爬起来,隔着门缝往外察看,原来是白天在树下遇见的那位年轻女子。他马上明白那女子对他有意,故而深夜前来相就,于是立即打开门,一把搂住,相拥进入房中。
那位年轻女子向士子自我介绍说:“我是这里看坟人的女儿,家里穷得要命。父亲和母亲又愚笨又固执,我真怕他们把我嫁到乡下去,给那粗汉当媳妇。刚才晚间,承蒙您对我顾盼留连,使我难以控制自己的情感,因此才冒险从院墙缺口跳进来与您相会。我知道,您是富贵人家的公子,家中必有妻室。倘或您能筹措纹银一百两,交给我的父母,我即是做您的姬妾也死而无悔。我的父母都是贪财之人,一见有那么多的银子,肯定应从无疑的。”士子满口应诺。于是这对年轻男女情意绵绵地欢会,直到鸡叫,那女子才离去。
从此,那女子每天半夜时必来。夜间欢会时,妖媚冶荡,百态横生,迷得士子晕头转向,真以为即便是巫山神女、洛水宓妃,也不会如此迷人。
有天夜间,那女子比往日稍微来晚了些。士人心急,便步入院中,在月光下等着情人的到来。他忽然看见那女子从树杪飞身而下,立刻醒悟,问道:“你莫非就是个狐女吧?”女子丝毫不加隐讳,笑着回答说:“是的。起初,我怕您心生恐怖,所以才编了一套假身世来骗您。如今,我俩情意已深,不妨将真相告诉给您。将来,您金榜题名,宦游四方,常有一位隐形的爱妾随身服侍,不烦您雇佣车马,也不劳您选择住处,也不需要您供给衣食。白天,就隐藏在您的衣袖之中;晚上,就陪伴您睡眠安寝,共享枕席之欢。这,难道不比您去妓院青楼千金买笑更强十倍吗?”士人仔细一想,觉得有道理,便没有再追问什么了。
此后,那狐女白天也偷住在书房里,夜间与那士人相伴而眠。只是每到夜晚掌灯时分,狐女必定外出一次,半夜才回来。回来时髻发松乱,钗簪横错,很不像样子。士人对此产生了怀疑,但又没有证据揭示其真相。不久,士人发现狐女与他的娈童乱搞;两个仆人看见后,也一并参与淫乱,厨师看见后,孤女又接着和厨师淫乱。有一天,狐女大白天里与委童同床共寝。士人侦察已久,这时便猛然上前,一把扼住那狐女的喉咙,将其掐死。狐女现了原形,被士子埋在院墙外。
半个月后,有位老翁找上门来对士人说:“我女儿托身于你,给你做妾,你为什么忽然杀害了她?”士人愤怒地回答说:“你既然知道你女儿给我做了妾,那么话就好说了。两个男人为争夺一个女人,互相残害,以致丧命,这叫做妒奸杀人,按法律是应当定罪抵命的。你女儿既做了我的妾,我明知她是狐不是人类,却并未改变初衷而抛弃她,那么,我与她的夫妻的名分就算是确定了。而她与别人乱搞,进而又与我的仆人们淫乱,我是她的本夫,理所当然要捉奸。杀掉那淫妇,我何罪之有?”老翁紧接着问道:“那么,你的仆人也是淫乱之徒,你为什么没有杀掉他们?”士于回答说:“你的女儿一死,就现了原形。可他们都是人啊!如果我亲手杀死四个人,而提着一只死狐狸去做杀人的依据,假若让你做刑官审案,你能以此为据来定案吗?”那老翁听了,低头沉思了许久,然后用拳捶着膝盖说:“女儿啊,你这是自作自受呀!我真没料到你会落得个如此下场!”说罢,站直身,整衣离去了。士子在不久之后,也搬迁到准提庵去住了。正好,当时姜慎思也住在准提庵,与那士子只有一墙之隔。那士人的娈童先前与孤女最亲昵。他暗暗怨恨主人,觉得主人的心太狠毒,不该那么残忍地杀死狐女。因此,这个娈童就将上面的故事全都泄露给了姜慎思。所以,姜慎思对此事才了解得如此详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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