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五 情中烈(下)
女中荆聂
《松江府志》:陈氏,是苏州吴江秀才张士柏的妻子。士柏死时,她年仅二十三岁,便立志守节,誓不二嫁。乡里的豪绅徐洪见她长得漂亮,便贿赂士柏的兄长张有筠,谋划纳她为妾。又与一位姓俞的老太婆设计把她劫持到家,陈氏誓死不许徐洪近身,徐洪大怒,把她赏给了他家的奴仆,这位奴仆头上长癞而且秃顶。徐洪让奴仆逼她就范,陈氏拼力反抗,只求速死。她的表兄徐道隆听说情况有变,便去告诉了她的父亲陈翁。陈翁一听,大吃一惊,忙派人把女儿接了回来。
女儿回到家中后,陈翁便向县里递了状子,讼告徐洪强抢民妇。县令章日玠收了徐洪的贿赂,歪曲事实真相。陈氏忍无可忍,拿刀自杀,章日玠命令官吏夺下了她的刀,打了她几十个嘴巴子,又用竹索把她的手指绑上,然后将她投进了监狱。后来,推官刘鸣到此县巡行,发现此案有假,才把她放回家。
此时,巡按路振飞到松江巡视,陈女便和父亲前去控诉,递上状子后,陈女就拔刀自杀,鲜血如注,喷洒在地上,遂气绝身亡。路振飞很震惊,也很惋惜,拿出自己的俸禄,让陈家厚礼安葬她。此事发生于崇祯九年(公元1636年)四月二日。
陈女死后,家人把她殡葬在东禅寺,郡中的文人都带着醇酒,作诗著文来祭奠她。董文敏在她的墓碑上题了四个字:“女中荆聂”,意思是说,她像荆轲、聂政一样勇烈。
再说路振飞出钱让陈家安葬了陈女后,便将徐洪绳之以法。尔后,将此事上奏朝廷,为陈氏建立牌坊,以表彰她的贞烈节操。受贿枉法的章日玠被贬了官,不久,就暴病身亡。那些与徐洪同谋者,也相继死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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