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八 情中案
乘氏疑狱
《夷坚志》:傅某,是兴仁府乘氏县人,以贩卖丝绸为业,家中极为富有。一年,他到棣州做买卖,与棣州的一个妓女勾搭上了,两人频繁往来,山盟海誓,要白头偕老。鸨母很不高兴,禁止女儿与他交往。妓女又气又怨,便上吊自杀了。此时,傅某已回到家乡,一点也不知道妓女自杀的事。
一天,傅某外出卖绸归来,将要到家时,遇到了妓女,傅某很奇怪地问:“你怎么只身到了这儿?”妓女回答说:“我的养母常虐待我,我在她家没办法呆下去了,我便到官府控告她,官府的老爷见我可怜,就让我脱离娼籍,变为良人,因而我历尽千辛万苦来投奔你,你能收留我吗?”傅某喜出望外,但考虑到妻子忌妒心太强,不能容她,就在外面雄建了座院落,让她居住。
第二年,傅某又到棣州经商,闲暇之际,他又到旧地重游,在那儿,他突然听说与他相好的妓女早已死去,吓得面如死灰。然而,恋于爱,溺于色,执迷不悟。但一回到家中就絮絮叨叨,睡梦中更是说个没完没了。他的妻子由此而知他有外室,而这外室还是个死鬼。妻子又恨又怕,担心他的丈夫因鬼而死,并祸及他们全家。傅某有个弟弟,长得膀大腰粗,强劲有力,而且胆大过人。他听嫂子说了这事后,便和嫂子商量杀掉那个鬼妓女。于是,两人置办了美酒佳肴,让傅某把她请到家中,想趁她饮酒不备时干掉她。
当日晚上,傅某带着那位妓女回到了家,傅某坐在屋子的东侧,妓女坐在西侧。此时,傅某的弟弟正窥视在屋外,见他们都已坐好,便拿着刀直赴西侧,刚要动手,不小心把灯撞灭了,黑暗中,照着坐在西侧的人就给了一刀,然后冲了出去,等再点上烛火来看时,妓女无踪无影,而傅某的腋下捅了个大窟窿,流了满地的血,已经死去了。县衙门以杀夫害兄罪将他们两人逮捕,并拷问他们通奸的情况。但审讯了一年多,也没问出个子午卯酉来。我的朋友任信孺与傅家有交情,亲眼见过这事。府衙认为这是一个疑难案件,便上奏朝廷,请皇上明断。此时为宋徽宗宣和七年(公元1125年)。适逢京城战事繁多,顾不上奏请皇上,所以,也不知后来事情如何处置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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