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十八 情中案
王探花判
《醒睡编》:探花(科举时代称殿试一甲第三名)王刚中为御史,他曾到福建巡视。龙溪的张松茂与邻家女子金媚兰私通,被人抓送到官府。审讯时,正巧王刚中在堂上。他见房檐前蜘蛛网上挂着一只蝴蝶,就指着它对张松茂说:“你如果能以此赋诗,我就赦免你的罪。”松茂随声吟道:
只因赋性太颠狂,游遍花丛觅异香。
今日误投罗网里,脱身还藉探花郎。
王御史又指着竹帘让金媚兰赋诗,媚兰张口便说:
绿筠劈破条条直,红线相连眼眼齐。
只为如花成片段,遂令失节致参差。
王御史听了两人吟的诗,十分欣赏,见他们俩人都没婚配,就判道:
佳人才子两相宜,致福端由祸所基。
判作夫妻永偕老,不劳钻穴隙相窥。
自此以后,人们都称他为“王方便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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