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二 情中贞(上)
泣受遗言
《浙江通志》:叶氏,是慈豁人,嫁给鄞县的史简。史简为县从事,县尉受取贿赂,鞭打无故百姓,史简为之抱打不平,怜悯被冤打的百姓,这便惹怒了县尉,让人把史简责打了几十大杖,打得皮开肉绽,回家没几天就死了。当时,叶氏才二十五岁。
史简家中很穷,可说是家徒四壁。他死后,唯一留下的是一个寡妻和弱子幼女。不久,弱子也不幸夭折。叶氏连遭横祸,肝胆俱碎,日夜抱着幼女痛哭,她悲愤地喊着:“天哪、天哪,为什么让我落到这种地步?”闻者莫不垂泪。
史简死时,叶氏正怀着身孕,史简在弥留之际嘱咐她说:“你若是生个女孩,就嫁出去;如果是个男孩的话,希望你能好好看护他,把他养育成人。”叶氏哭着答应了丈夫的遗嘱。后来,叶氏果然生了个男孩。于是,叶氏毅然决定固守贞节。邻居们都劝她说:“你的家现在已经这个样子了,应该赶快找个依靠,襁褓中的儿子怎么能指的上呢。”叶氏誓死不听。儿子长大后,她便让他人私塾读书。儿子也很为她争气,能够刻苦用功,终于科举及第。她的孙子辈们曾三代为丞相,将她封为冀国夫人。
叶氏不仅固守贞节,而且善良仁爱,在她晚年时,家境颇好,但她却一直勤劳操作,节俭持家,她还收养了十多名孤女,都把她们养育成人,寻找到合适的人家,厚礼把她们嫁了出去。叶氏死时八十六岁。她曾这样教育她的儿子:“读书要以行己为先,操笔作文章,当以圣贤为本旨。”无怪乎她的儿孙们三世为相,看来跟她的教育有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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