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七 治安药石 器用小节十有三
马军甲制
──腰圈合用四吊。
──甲身合用左掩。
──腰裙合用过膝三寸。
──吊腿合用摘吊。
臣闻马军与步人之甲,有四不同。步人则直身起立,马军蹲坐低控。马军腰圈若依步人皆用五吊,则上柱两腋而不容昂,下擦双胯而不堪转动,所以独用四吊。步人则两足循行,掩则背安结项而穿扣不顺;马军则缓急上马,右掩则搐定左而跨蹬不及。马军甲身所以独用左掩。步人则直身行立,短露足;马军则曲膝蹲坐,长则绾绊。马军甲裙所以独用过膝寸。步人则甲身腰圈、吊腿连成一片,名曰全装,而易为披;马军则吊腿、拖泥遴作二段,名曰摘吊,而便于去取。故为两段,上安结项四枚。遇敌则挂上吊腿,而用避矢石;退则解入搭袋,而免被牵制。马军吊腿所以独用摘吊。是谓马甲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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