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第三十八 百官三
太府寺
卿一人,从三品;少卿二人,从四品上。掌财货、廪藏、贸易,总京都四市、左右藏、常平七署。凡四方贡赋、百官俸秩,谨其出纳。赋物任土所出,定精粗之差,祭祀币帛皆供焉。龙朔二年,改太府寺曰外府寺。武后光宅元年,改曰司府寺。中宗即位,复曰太府寺。有府二十五人,史五十人,计史四人,亭长七人,掌固七人。
丞四人,从六品上。掌判寺事。凡元日、冬至以方物陈于庭者,受而进之。会赐及别敕六品以下赐者,给于朝堂。以一人主左、右藏署帐,凡在署为簿,在寺为帐,三月一报金部。
主簿二人,从七品上。掌印,省钞目,句检稽失,平权衡度量,岁以八月印署,然后用之。录事二人。
△两京诸市署
令一人,从六品上;丞二人,正八品上。掌财货交易、度量器物,辨其真伪轻重。市肆皆建标筑土为候,禁榷固及参市自殖者。凡市,日中击鼓三百以会众,日入前七刻,击钲三百而散。有果毅巡。平货物为三等之直,十日为簿。车驾行幸,则立市于顿侧互市,有卫士五十人,以察非常。有录事一人,府三人,史七人,典事三人,掌固一人。
△左藏署
令三人,从七品下;丞五人,从八品下;监事八人。掌钱帛、杂彩。天下赋调,卿及御史监阅。有府九人,史十八人,典事十二人,掌固八人。
△右藏署
令二人,正八品上;丞三人,正九品上;监事四人。掌金玉、珠宝、铜铁、骨角、齿毛、彩画。有府五人,史十二人,典事七人,掌固十人。
△常平署
令一人,从七品上;丞二人,从八品下;监事五人。掌平籴、仓储、出纳。有府四人,史八人,典事五人,掌固六人。显庆三年,置署。武后时,东都亦置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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