志第十七 五行上
犬祸
后齐天保四年,鄴中及顿丘并有犬与女子交。《洪范五行传》曰:“异类不当交而交,悖乱之气。犬交人为犬祸。”犬祸者,亢阳失众之应也。时帝不恤国政,恩泽不流于其国。
后主时,犬为开府仪同,雌者有夫人郡君之号,给兵以奉养,食以粱肉,藉以茵蓐。天夺其心,爵加于犬,近犬祸也。天意若曰,卿士皆类犬。后主不悟,遂以取灭。
后周保定三年,有犬生子,腰已后分为两身,二尾六足。犬猛畜而有爪牙,将士之象也。时宇文护与侯伏、侯龙恩等,有谋怀贰。犬体后分,此其应也。
大业元年,雁门百姓间犬多去其主,群聚于野,形顿变如狼而啖噬行人,数年而止。《五行传》曰:“犬,守御者也,而今去其主,臣下不附之象。形变如狼,狼色白,为主兵之应也。”其后帝穷兵黩武,劳役不息。天戒若曰,无为劳役,守御之臣将叛而为害。帝不悟,遂起长城之役。续有西域、辽东之举,天下怨叛。及江都之变,并宿卫之臣也。
共有条评论 网友评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