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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史

作者:张廷玉   发表时间:2026-06-28 03:2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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志第二十五 礼三(吉礼三)

太岁月将风云雷雨之祀


  古无太岁、月将坛宇之制,明始重其祭。增云师于风师之次,亦自明始。太祖既以太岁诸神从祀圜丘,又合祭群祀坛。已而命礼官议专祀坛壝。礼臣言:“太岁者,十二辰之神。按《说文》,岁字从步从戌。木星一岁行一次,历十二辰而周天,若步然也。阴阳家说,又有十二月将,十日十二时所直之神,若天乙、天罡、太乙、功曹、太冲之类。虽不经见,历代因之。元每有大兴作,祭太岁、月将、日直、时直于太史院。若风师、雨师之祀,见于《周官》,后世皆有祭。唐天宝中,增雷师于雨师之次。宋、元因之。然唐制各以时别祭,失享祀本意。宜以太岁、风云雷雨诸天神合为一坛,诸地祇为一坛,春秋专祀。”乃定惊蛰、秋分日祀太岁诸神于城南。三年后以诸神阴阳一气,流行无间,乃合二坛为一,而增四季月将。又改祭期,与地祇俱用惊蛰、秋分后三日。

  嘉靖十年,命礼部考太岁坛制。礼官言:“太岁之神,唐、宋祀典不载,元虽有祭,亦无常典。坛宇之制,于古无稽。太岁天神,宜设坛露祭,准社稷坛制而差小。”从之。遂建太岁坛于正阳门外之西,与天坛对。中,太岁殿。东庑,春、秋月将二坛。西庑,夏、冬月将二坛。帝亲祭于拜殿中。每岁孟春享庙,岁暮祫祭之日,遣官致祭。王国府州县亦祀风云雷雨师,仍筑坛城西南。祭用惊蛰、秋分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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