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之二 贤明传
鲁黔娄妻
鲁黔娄先生之妻也。先生死,曾子与门人往吊之。其妻出户,曾子吊之。上堂,见先生之尸在牖下,枕墼席稿,缊袍不 表,覆以布被,首足不尽敛。覆头则足见,覆足则头见。曾子 曰:“邪引其被,则敛矣。” 妻曰 :“邪而有余,不如正而 不足也。先生以不邪之故,能至于此。生时不邪,死而邪之, 非先生意也 。”曾子不能应遂哭之曰:“嗟乎,先生之终也! 何以为谥?”其妻曰 :“以康为谥。”曾子曰:“先生在时, 食不充虚,衣不盖形。死则手足不敛,旁无酒肉。生不得其美, 死不得其荣,何乐于此而谥为康乎?” 其妻曰 :“昔先生君 尝欲授之政,以为国相,辞而不为,是有余贵也。君尝赐之粟 三十钟,先生辞而不受,是有余富也。彼先生者,甘天下之淡 味,安天下之卑位。不戚戚于贫贱,不忻忻于富贵。求仁而得 仁,求义而得义。其谥为康,不亦宜乎!曾子曰 :“唯斯人也 而有斯妇 。” 君子谓黔娄妻为乐贫行道。诗曰 :“彼美淑姬, 可与寤言 。” 此之谓也。
颂曰:黔娄既死,妻独主丧,曾子吊焉,布衣褐衾,安贱甘淡,不求丰美,尸不揜蔽,犹谥曰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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