僖公
僖公二十八年
二十有八年春,晋侯侵曹。晋侯伐卫。再称晋侯,忌也。
公子买戍卫。不卒戍,刺之。先名后刺,杀有罪也。公子启曰:“不卒戍者,可以卒也。可以卒而不卒,讥在公子也,刺之可也。”楚人救卫。
三月丙午,晋侯入曹,执曹伯,畀宋人。入者,内弗受也。
日入,恶入者也。以晋侯而厈执曹伯,恶晋侯也。畀,与也。
其曰人何也?不以晋侯畀宋公也。
夏,四月己巳,晋侯、齐师、宋师、秦师及楚人战于城濮。
楚师败绩。楚杀其大夫得臣。卫侯出奔楚。五月癸丑,公会晋侯、齐侯、宋公、蔡侯、郑伯、卫子、莒子,盟于践土。讳会天王也。陈侯如会。如会,外乎会也,于会受命也,公朝于王所。朝不言听,言所者,非其所也。
六月,卫侯郑自楚复归于卫。自楚,楚有奉焉尔。复者,复中国也。归者,归其所也。郑之名,失国也。卫元咺出奔晋。
陈侯款卒。
秋,杞伯姬来。公子遂如齐。
冬,公会晋侯、宋公、蔡侯、郑伯、陈子、莒子、邾子、秦人于温。讳会天王也。天王守于河阳。全天王之行也。为若将守而遇诸侯之朝也,为天王讳也。水北为阳,山南为阳。温,河阳也。壬申,公朝于王所。朝于庙,礼也,于外,非礼也。
独公朝与?诸侯尽朝也。其日,以其再致天子,故谨而日之。
主善以内,目恶以外。言曰公朝,逆辞也,而尊天子。会于温,言小诸侯。温,河北地,以河阳言之,大天子也。日系于月,月系于时。壬申,公朝于王所,其不月,失其所系也。以为晋文公之行事为已傎矣!晋人执卫侯,归之于京师。此入而执,其不言入何也?不外王命于卫也。归之于京师,缓辞也,断在京师也。卫元咺自晋复归于卫。自晋,晋有奉焉尔。复者,复中国也。归者,归其所也。诸侯遂围许。遂,继事也。曹伯襄复归于曹。复者,复中国也。天子免之,因与之会。其曰复,通王命也。遂会诸侯围许。遂,继事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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