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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治嫖院

作者:民国·陈莲痕   发表时间:2024-12-25 14:06

一、砭薄俗详认婚姻


  话说婚姻不自由,乃是我们中国家庭黑暗的一种情形,也可说是我们中国家庭不能发达的主要原因。这种并不是在下做书的人所发明的,现在凡是开通些人物,没有一人反对这话的。在下做书的把这话引在这里,无非是人云亦云,把这话评论说说罢了。因为婚姻乃是家庭的起点,便是夫妇幸福或悲痛的关键。假便婚姻和谐,夫妇的意见相同,没有丝毫芥蒂,那才是夫妇的幸福,便可得一良好家庭;假使反过来说,婚姻出于强迫,夫妇的感情当然不能亲密,夫妇间当然也毫无幸福可言,更何从得家庭良好的结果?照这样说起来,婚姻这桩事情,无论对于男子或是女子,都有密切的关系。倘婚姻的自由权,给人家剥夺得干干净净,那么,前途的生机,前途的幸福,都完全消灭了。好像宣告了死刑似的,虽还没曾绑到法场,肉体上还不曾经着剧烈的苦痛,但是精神上所受的刺激,比着肉体的苦痛,更是难受。所以从古以来,往往有甲男爱着乙女,乙女也慕着甲男,竟因阻力横生,不能达到目的,遂殉情而死。照春秋责备贤者的眼光,评判这种情形,当然一死轻于鸿毛,未免太不值得。但是事到临关,总觉得生机已灭,幸福已绝,即使保留这颗麻木不仁的残躯,以似觉毫无生趣了。有一般比较的达观男子,遇到这种婚姻阻力的事情,虽不致把生命孤注一掷,去做情海冤魂,但总因精神上不很舒服,也便消极起来,处处抱着悲观的眼光,别人以为畏避的,他偏要去试一试,因为他对于自己的前途,本看作无关重要,对于自己的生命,更觉得可怜的哩!

  在下说到这里,奉劝世界上做父母长辈的人,对于子弟们的婚姻,虽不可过于放任,但千万不可出于强迫,总要确定一种意见。婚姻的自由权,做父母长辈的人,能够替子弟们的幸福,细察起来,能有几人?莫说平民家拘守向来的积习,牢不可破,不肯为子弟们开一线生路,便是那皇帝家,也是黑幕重重,真有所谓说不得的哩。看官们或许要暗笑在下说出这话,未免言之过甚。因为贵为天子,三宫六院,粉黛成群,要怎样便能怎样,难道婚姻也无自由之权吗?在下也明知这话说得太离奇,不过做书的现在引一桩故事出来,贡献给看官们参考参考。

  说到这桩故事,也出要前清时代,在下在正文末开场以前,先把这事简单的说一说:原来同治皇帝因为自己所心爱的皇后,不能得他生母皇太后的乐意,美潢姻缘,常留缺憾。他生母皇太后却给他作主,强迫他另爱了一名贵妃,这种爱情,既系强迫而来,当然毫无幸福可言。同治皇帝受此刺激,便留连花月,走马章台,直到后来,染了恶疾,一病不起。他生母皇太后只生他一个儿子,他既死掉,又没曾生得孙子,传氏无人,只得嗣了他人之子,聊胜于无。可惜好好的一个家庭,竟落得这个场,推起原因,都是婚姻不自由所致的。在下现在提起这事,也关实替他们痛惜!闲话表过,请看正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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