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忍经

作者:元·吴亮   发表时间:2024-12-26 12:04

忍经

将愤忍过片时,心便清凉


  彭令君曰:“一朝之愤可以亡身及亲;锥刀之利可以破家荡业。故纷争不可不戒。大抵愤争之起,其初甚微,而其祸甚大。所谓涓涓不壅,将为江河;绵绵不流,或成网罗。人能于其初而坚忍制伏之,则便无事矣。性犹火也,方发之初,戒之甚易;既已焰炽,则焚山燎原,不可扑灭,岂不甚可畏哉!俗语有云:‘得忍且忍,得诫且诫。不忍不诫,小事成大。’试观今人愤争致讼,以致亡身及亲,破家荡产者,其初亦岂有大故哉?被人少有触击及必愤,被人少有所侵凌则必争,不能忍也,则罟人,而人亦骂之;殴人,而人亦殴之;讼人,而人亦讼之。相怨相仇,各务相胜。胜心既炽,无缘可遏,此亡身及亲,破家荡业之由也。莫若于将愤之初则便忍之,才过片时,则心必清凉矣。欲其欲争之初且忍之,果有所侵利害,徐以礼恳问之,不从而后徐讼之于官可也。若蒙官司,见直行之,稍峻,亦当委曲以全邻里之义。如此则不伤财,不劳神,身心安宁,人亦信服。此人世中安乐法也。比之争斗愤竞,丧心费财,伺侯公庭,俯仰胥吏,拘系囹圄,荒废本业以事亡身及亲,破家荡产者,不亦远乎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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